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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和同洲电子“假仲裁”背后的思考

未知 2016-04-15 16:03

最近,资本市场连同朋友圈被同洲电子与小牛资本“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搅得甚为热闹。媒体关注、股民热议,深交所也出来发话,要求公司说明其通过仲裁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及实际控制权是否合规? 

先简单回述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洲电子实际控制人袁明因股权质押爆仓风险向小牛龙行借了8.7个亿,为确保还款,小牛龙行要求袁明将所持有的123,107,038股公司股份作为质押,同时要求袁明所控股的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共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拿到钱之后,袁明只将其所持有的121,557,000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且未能按约定促成其所控股的同舟共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小牛龙行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的裁决是:袁明须在裁决书生效起10日内将同洲电子1.23亿股股份划转给深圳市小牛龙行,以抵偿8.7亿元债务。此外,根据袁明与小牛龙行签订的《差额补足及奖励协议》,小牛龙行将向袁明支付3.3亿元补偿金及3亿元奖励金。

 

同洲电子与小牛龙行因“民间借贷纠纷”以仲裁的方式完成了股权转让,被称为仲裁式“卖壳”。换言之,就是通过“假仲裁”的方式,完成股权司法划转,逃避监管,实现曲线借壳。

 

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国内上市或借壳还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尤其现在这么一闹,旗下有互联网金融资产的小牛实现借壳估计是难上加难。但笔者觉得,整个事件有几个问题更值得关注:

 

第一,通过司法通道完成股权划转为何能屡屡得逞?

 

同洲的案例在资本市场上并非前无古人。2014年6月初,湖北金环原实际控制人朱俊峰、胡爱珍与京汉投资就借款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朱、胡夫妇以其所持湖北嘉信投资集团100%股权(湖北金环原大股东)抵偿欠付京汉集团的2.08亿元及利息。由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俊峰变为京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田汉。往回追溯,这笔2.08亿元的借款形成于2013年12月19日,借款期限为两个月,由嘉信投资100%股权、湖北金环16.38%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财产,因借款逾期未还,引发司法纠纷。仔细分析,两个月很短,借款方应对还款能力有比较充分的预估,不至于出现无力还款被动转让控股权的局面。最大的可能无非是双方有意为之,在台面上演一出戏,从而实现控股权的交接。

 

更有甚者是借款未动、股权先行。2013年,绵阳耀达在得到法院划转ST天龙股权的同时,将其中一大部分股权转手抵债给了第三方中铁华夏。但此后山西证监局约谈上述两方得知,双方所签的借款合同实际上并未履行,中铁华夏仍未向绵阳耀达提供合同约定的1.056亿元借款。很显然,上述“纠纷”完全是双方商洽好的一次“计划”。

 

威严的司法诉讼为什么会成为资本运作的暗器?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周期快,成本低,且交易隐蔽。第二,法律效力高,可以绕开证监会的监管条文。其三,司法转让的价格低于市场,可以起到减税的作用。

 

我们可以看到,以虚假诉讼达到资本运作的目的早在几年前就成为一种流行手段。民法与证监会监管条文的冲突由来已久,如果它的合规性被诟病,为何漏洞至今仍未堵上?证券交易规则的意义何在?

 

这样的案例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比如通过以房抵债规避国家限购令、税费等。民法是一个很广适的法律,它不只针对和将就于某一特定主体、特定领域,这就必然导致某一领域的条文被合理规避。如果说合理规避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其中的责任又应该由谁来承担?

 

第二,此类虚假诉讼是否存在危害?

一个行为或事件受诟病、质疑、谴责、处罚的话,究其原因,一是这个行为本身存在违法违规性,一是该行为会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利益。对于第一点,刚刚已做过分析,对于第二点,是否应该一棒子打死此类虚假诉讼呢?

 

回到同洲这个事件。其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会损害广大股民的利益或者上市公司的利益?袁明个人对公司控制权的丧失是否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力?笔者倒认为,袁明近些年屡屡决策失误、公司发展越走越窄,所以才导致股权质押濒临爆仓。如果任由袁明继续玩下去,同洲甚至有可能面临退市风险,这对投资人来说才是最致命的一击。

 

第三,民营企业为何想方设法获得壳资源?

 

“假仲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借壳上市。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A股壳资源的稀缺性。我国的上市条件虽并未明确向国有企业倾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国企与民企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尤其早些年,国字号企业无疑是上市的主力军。眼下,随着战略新兴板和注册制的延缓,中概股的回归,民营企业上市遥遥无期。据证监会,目前有700多家企业排队IPO,这种情况下,借壳上市也成为这些急需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的无奈选择。

 

价值发现、价值投资应是证券平台的应有之义,它理应导向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但现实是,中国的资本市场极其扭曲,优质的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限制了其发展规模,而一些效率极低的企业融资反而更容易。这种要素错配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一种独特的现象。

 

为什么欠债不还、经营不善的同洲还能获得3个亿的奖励?很明显,壳资源就是一颗“摇钱树”,但该嘲笑的究竟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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