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法院:重拳打击传销活动 助力创建无传销城市
传销,是一颗社会毒瘤,传销人员利用亲情、友情,编织一夜暴富的谎言,诱骗亲朋好友参与传销活动,导致人们之间信任缺失、亲人反目,继而引发刑事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积极响应区政府“联合打击传销活动”的号召,立足审判职能,重拳打击传销活动,净化社会环境,助力创建无传销城市,具体做法如下:
一、积极响应,
高度重视。为积极响应打击传销的专项活动的号召,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活动内容,成立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刑庭全体参与的领导小组,制定打击非法传销犯罪实施方案,并在宣传栏内张贴《打击非法传销犯罪通告》,营造打击、抵制非法传销活动的舆论氛围。二、从快从重,确保质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明确将非法传销犯罪的头目、骨干分子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准确定罪和量刑,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手软。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非法传销违法所得,切断再次犯罪的经济链条。
三、加大宣传,预防犯罪。选择典型的非法传销犯罪案例进行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并在华龙区道路主干道两侧,通过展板、横幅、宣传图册等形式向群众详细宣传“什么是传销、怎么识别传销、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脱身”等知识,避免部分贪图一夜暴富的群众上当受骗,害人害己。
自2011年截至2014年上半年,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积极立足审判职能,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一万至三万不等的刑罚,为净化华龙区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李晓宪 刘芳)
来源:地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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