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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电商酒企“共狂欢”尚待时日

未知 2015-11-12 16:34
      一年一度的“双11”大战又拉开帷幕,今年的购物狂欢节不仅有“猫(天猫)狗(京东)大战”,酒类电商的“火拼”也异常激烈。随着酒类电商平台的逐步发展,“烧钱卖酒”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诸如酒仙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仙网)以及四川1919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19酒类直供)等酒类电商平台上,消费者能够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酒厂的明星单品,但是这样的恶意低价促销非但不能长久维系,更可能破坏合理的商业价值链,可谓害人害己,酒企、电商“共狂欢”可能还有一段路要走。
     笔者注意到,前几日,一些酒类电商的促销产品及最低价格就已宣布:53度飞天茅台699元/瓶、52度水晶瓶五粮液499元/瓶,红花郎10年199元/瓶等等。这些产品的促销价格,甚至相比其出厂价格都低了不少。这样的低价促销表面上是电商让利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具性价比的酒类产品,但实际上只是为了“低价引流”,最终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而这样赔本赚吆喝的销售除了博人眼球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电商为了销量几乎牺牲了各环节利润销售,狂欢节当天交易额的确猛增,但是电商和酒企的争锋相对,可能造成两败俱伤。况且酒类电商这种低价引流不可持续,因为背后的资本不能长久维持这种不盈利的经营模式。
     再者,如果以厂家难以接受的低价进行促销,势必会伤害到厂家的产品价格体系,伤了厂家电商就难以拿到一手货,进而失去产品供应及价格优势。其实酒类电商深知低价促销是一种不可能长久维系的商业模式,整体来看弊大于利,但考虑到在资本市场的话语权和地位,他们仍不惜冒着与酒厂关系破裂的代价,冲击厂家的产品价格体系,这样看来,酒企对此采取一些行动也就可以理解了。
     针对酒类电商在“双11”推出的低价促销,各大酒企分别做出回应,抵制这种“烧钱赚取流量”的恶意低价促销手段。11月10日晚间,泸州老窖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曝出声明,称未与1919酒类直供有合作关系。茅台和郎酒也相继出台了两份通知,均鼓励经销商、员工在“双11”当天回购低价产品。此前,茅台销售公司就曾专门发文,声明1919酒类直供和酒仙网并不在公司官方或授权电商平台中。此次开展窜货收购,或是基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公司品牌受到伤害而进行的回购行动。
     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酒企和电商争锋相对的局面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但随着行业的发展、网络销售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以及电商平台的持续发展,酒企和电商可能会相互平衡找到一个结合点,发展出合作共赢的营销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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