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24起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审计署21日公布了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等32起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审计署公告称,持续跟踪了解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近期了解到的情况包括:
——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6年,赵景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过程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2018年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至2021年9月,赵景文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20万元(人民币,下同)。
——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作并收受钱款问题。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6年,穆矢涉嫌通过违规操作为某保险公司办理通道业务,并收受钱款。2019年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至2021年2月,穆矢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
——浙商证券原副总裁周跃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周跃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浙商证券资金,为第三方谋利并收受钱款。2018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浙江省纪委调查。2020年8月,周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区域事业部原负责人陈刚涉嫌受贿问题。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陈刚涉嫌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时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索取巨额钱款。2020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江苏省公安厅调查。2021年8月,陈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32亿元。
——文细棠、蒋九明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问题。审计发现,2015年至2016年,文细棠、蒋九明等人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非法牟利。2016年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证监会、公安部调查。2020年8月,文细棠、蒋九明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亿元、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亿元。
审计署还公布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金华涉嫌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谋利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