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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新规公布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未知 2014-12-26 09:44
导语: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这就意味着,从那一天开始,我国的房产信息将全面联网。那这一条例的出台,将会对我们百姓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接下来就看一下专家的解读。
 
 
  解说:所谓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公民拥有房产情况将全部透明,条例的出台会不会带来楼市的震荡,抛房人的增多,是否会导致房价下降呢?对此,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就是房地产长期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并不直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但是会为房产税的征收创造条件。
 
  同期:采访 德州市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 杨明文:房产税的开征是完善税制的一个步骤,有个前提,政府对房产,不动产有一个确切的数据掌握,不动产条例的实施,就是为将来征收房地产税提供依据。
   
  解说:杨教授认为,不动产登记新规有利于摸清中国的住房家底,据此科学制定政策,并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但从长远角度看,新规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了基础数据来源,能够保证未来房地产调控更加精准有效。
 
  同期:采访 德州市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 杨明文:短期内,房产税不会普遍征收,会逐步推开,对于公民的第一套房,第二套房,区别,对于豪华,保障,普通,也有区分,从短期来看,对房地产的影响的还是很有限的。
 
  解说:除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动产登记新规的出台,无疑将成为我国下一步反腐工作的利器,根据条例的规定,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都对国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种全覆盖式的共享,可将房产纳入反腐视野之中,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掌握的信息,可随时出击。“阳光”照进“不动产” 从此“房姐”“房爷”难遁形。
 
  同期:采访 德州市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 杨明文:从国外实践上来看,全体公民的收入,不论是官员,老百姓,还是商人,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纳入国家税务系统的监管,这也是我们国家将来的目标。
 
  解说:同时,作为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推出最大的法律意义,就是保护了个人的合法产权、防范交易风险,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
 
  同期:采访 律师 崔玉成: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明确了产权关系。不动产信息登记后,可以明确统一登记的信息,减少了过去,因为产权登记部门之间因为漏登记或者重复登记,引发的权属纠纷,统一登记后,减少了纠纷
 
  解说:然而,不动产在登记后,个人信息会不会泄露?是不是可以实现“以人查房”的功能?对此,条例中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根据条例的规定,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而且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房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获得查询不动产的登记资料。
 
  同期:采访 律师 崔玉成:如果登记信息者,相关信息泄露了,也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可见,泄露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而且依据法定的程序调取,明年3月1日实施,有很大亮点,值得期待和关注。
 
  解说:崔律师表示,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尚在发展阶段,不动产登记没有强制性要求。不动产登记条例也没有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如果有查询需要,必须依照不动产所在地国家法律进行,可以委托国外的律师机构和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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