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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事关民生,岂能烂尾?

未知 2014-12-10 10:32
事故责任事关民生,岂能烂尾?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对2014年5起公众关注的重大安全事件的问责情况进行了追访,可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有的拒绝公开,有的尚在处理。

 

这五起事件有的涉及儿童健康,有的关系到群众居住安全、食品安全,有的则牵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无一不是全国震惊,民声哗然。如今,西安幼儿园给儿童喂药事件过去9个月了,公安和宣传部门仍表示无法提供具体处理结果;奉化居民楼坍塌,当地政府以保护干部为由拒绝透露被处分人员的具体姓名和职务;大连中石油输油管起火,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尚待审核;上海福喜食品原料过期,案件公安机关还在侦办中;昆山工厂车间爆炸致70多人死亡,180多人受伤,可是四个多月过去了,事故调查报告何时公布仍无时间表。这种情况让人不得不担心,这些事件会不会又跟以往的许多热点公众事件一样成为“烂尾”新闻,不了了之。

在网络资讯发达的今天,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许多地方已经迅速掌握了“快速反应,及时出击”的应对技巧,大多能够及时在舆情处置的“黄金时间”内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有效地引导公众,将事态控制在自己的掌握之内。可是,信息时代网络热点频出,公众的关注点极易转移,这个时候,还能不能持之以恒地将事故责任一追到底,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拷问相关部门的责任心,也是检验相关部门是否真正执政为民的试金石。

一些地方对热点事件能及时回应快速查处,比如重庆艳照门事件中,雷政富从不雅视频曝光到被免职和立案调查,前后仅用了63个小时。可谓顺民情,得民心。可是,有的地方则是回应快处理慢,话说得重,板子打得轻,更多只是迫于舆论压力的表态。危机公关做得好,应急处理有一套,并不是真正想解决问题,其本质仍然是用“拖字诀”来捂盖子,堵漏洞,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新闻“烂尾”,甚至不了了之,这不仅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不作为,更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姑息和纵容。尤其是那些已经在铺天盖地的媒体调查中真相基本明晰的事故,有什么理由仍旧离真相公开遥遥无期呢?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当事人和公众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事故责任绝不能烂尾,必须对公众有所回应和交代。该公开真相的就应该限时公开真相,该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否则,无异于是对当事人和公众的二次伤害。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防止新闻和责任“烂尾”,亟须机制创新,建立强制性的事件调查和信息处理的全程公开制度,定时发布事件调查和信息处理的阶段性成果,实现重大事故从应急处置到常态治理的转变。

更重要的是,事件调查组还应吸纳诸如媒体、人大代表、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参与,全程紧跟,形成倒逼机制,让相关部门拖不了,盖不住,瞒不得,避免一些部门自说自话,自查自纠,查而无果,再无下文。

媒体年终的舆论盘点,只是事故追责的外力,必须通过制度化,方能真正终结责任烂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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