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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多元化发展百花齐放

未知 2015-12-01 13:00

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投资多样化需求也日益增强,从过去的单纯的股市到期货、基金、大宗商品,再到现在热门的文化艺术藏品线上交易。这说明,单一的市场交易机制不能够满足多层次的市场投资需求,多种多样的交易品种不断涌现。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开放大宗商品投资领域,大宗商品交易是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一起逐步充实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自2009年天津在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开创了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全新的模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等开创了现货连续和零散式柜台销售的先河。

全国各个省份在天津大宗商品新模式的感召下,撇弃了原始的交易所自建仓储物流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轻资产模式服务实体经济。短短5年的时间相继涌现了几千家交易所,交易市场已非常成熟。商品交易在国内时间虽短,而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却非常之高。江苏金融办成立了结算中心和投诉调解仲裁中心,福建成立了调解法律援助中心,天津更是成立了清算中心,贵州于2015年新办交易所10多家,商务厅每月和交易所开办培训大会,交易市场异常活跃。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南商所”)自2007年成立以来,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批成立,做为一个依法注册,并经自治区商务厅、金融办,市金融办等多家行政机构批准经营的企业,在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全区交易场所的清查中获区金融办准予保留经营资质的十二家交易所之一。

与目前国内的其他交易所相比,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根据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即交易所可以选择自营,首先是专业的商品方有自己专有的商品和配套的交割仓库,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促成企业和贸易商及贸易商旗下的零售商产生交易交收,作为第三方机构收取相应的交易交收费用。目前南商所采取的独立第三方平台,和企业签订全年的预销售合同,和批发贸易商签订交易服务手续费合同后,通过线上预付款订货进行商品销售,过程中交易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确保每一位订购者在认购商品过程中的公开公平性,也符合“互联网+”的思路。而每一位交易所旗下的批发贸易户必须缴纳它旗下的零售商总量资金的20%的实体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质押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零售商直接和批发贸易商发生合同关系,交易所作为第三方平台监督监管好他们的每一笔交易。

随着国内各类交易所的兴起,南商所坚持合法合规的运营,在交易模式上进一步创新,采用了现货电子交易模式。该种交易模式,可以快速实现生产商销售和批发商的采购,避免了过度炒作的出现,也规避了传统撮合交易模式由庄家保证流动性而带来人为操纵价格的弊端,将改善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同时,与之前相比还降低了交易商参与门槛,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自然人现货投资者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申请。

已经投入运营的南商所商品现货发售运营中心,采用商品发售模式进行运营,该模式的商品采用全款挂牌模式,初期推出的是具有权威性、金融属性乃至文物属性的文化艺术藏品——邮币卡。通过在该运营中心上市,将相关藏品的内在价值和文化底蕴深入挖掘出来,同时也保障了线上货权和线下实物的对应关系,为投资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各类经营体制交易所百花齐放的今天,各地区根据本地的地域优势,成立独具特色的交易所,以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的实体经济。南商所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各交易所也应提高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健全交易所市场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公平利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交易市场安全、平稳运营,以促进大宗商品的电子化、信息化和证券化、便捷化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实体经济,提升我国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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